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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dy2record 统一服务条款

版本 1.0.0生效日期:2026/9/21

第一章 总则

第1条(目的)

本条款旨在规定 Schemalism(以下简称"公司")以 ready2record 品牌提供的所有服务(以下统称"服务")的使用相关事项,包括公司与会员之间的权利、义务及责任事项,服务的使用条件与程序,以及其他必要事项。

第2条(服务范围 — 统一适用)

① 本条款统一适用于公司以 ready2record 品牌运营的下列各项服务。

  1. ready2record:品牌中心(公告、介绍、账号关联等)
  2. Ready2Love:婚礼·情侣视频(婚前视频、求婚视频、纪念日视频等)自助制作服务
  3. Ready2Baby:婴儿·家庭视频自助制作服务
  4. Ready2Travel:旅行视频自助制作服务
  5. Ready2Promotion:宣传·推广视频自助制作服务
  6. ready2album(R2A):将照片·视频记录归档为相册的服务
  7. Ready2Note(R2N):手写笔记撰写及云端存储服务
  8. Ready2Shop(R2S):销售实体商品(服装·杂货等)的在线购物商城

② 公司以 ready2record 品牌推出新服务时,除另行设有单独条款外,本条款同样适用于该服务。公司在推出新服务时,将通过服务内公告等方式予以说明。

③ 如存在仅适用于特定服务的条件,则本条款的相关条文(如第19条实体商品交易特别规定等)或单独说明优先适用。

第3条(定义)

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含义如下。

  1. 会员:同意本条款并与公司订立使用合同、获得账号的人
  2. 统一账号:可凭一个账号使用第2条第①款所有服务的会员识别体系
  3. 模板:公司为生成视频等制作物而提供的设计·构成·演出要素的集合
  4. 制作物:会员将自己的照片·视频·文字等应用于模板后生成的成果物(视频等)
  5. 导出:完成付款后,将制作物渲染为可下载文件并获取的行为
  6. 积分(Credit):可用于公司指定付费服务的预付电子支付手段,是通过应用内购买等方式充值的消耗性财物
  7. 优惠券:公司发行的折扣或优惠手段
  8. 内容:会员上传至服务或在服务内创作的照片、视频、音源、文字、笔记、评价等一切资料
  9. 付费服务:公司有偿提供的全部服务(制作物导出、积分、云端使用权、实体商品等)

第4条(条款的公示与修订)

① 公司将本条款的内容公示于各服务内的条款页面,以便会员随时查阅。

② 公司可在不违反韩国《关于条款规制的法律》、《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》(韩国)等相关法令的范围内修订本条款。

③ 公司修订条款时,将注明适用日期及修订理由,并自适用日7日前起在服务内公告。但对会员不利或属于重大变更的,自适用日30日前起公告,并通过电子邮件或应用推送等方式逐一通知。

④ 会员在修订条款适用日之前未表示拒绝且继续使用服务的,视为同意修订后的条款。会员不同意修订条款的,可解除使用合同(注销账号)。

第5条(条款之外的准则及个别政策)

① 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事项,依另行制定的《隐私政策》执行。

② 有关付款·退款的细则,依另行制定的《退款政策》及付款时告知的同意事项执行;与本条款相抵触时,以该政策为准。

③ 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,依相关法令或商业惯例执行。

第6条(语言及解释)

① 公司可以包括韩语在内的多种语言提供本条款及服务。

② 条款译本与韩文原文之间存在差异时,以韩文原文为准。

第二章 注册会员及账号

第7条(使用合同的订立)

① 使用合同由申请注册者同意本条款并按公司规定的程序(电子邮件注册或社交账号关联注册)申请注册,经公司承诺后订立。

② 对下列各项申请,公司可拒绝承诺或事后解除使用合同。

  1. 冒用他人名义或信息的
  2. 填写虚假信息或未填写必要信息的
  3. 曾因违反本条款而被限制使用的
  4. 其他违反相关法令或出于不正当目的申请的

③ 未满14周岁的儿童不得注册为会员。

第8条(统一账号)

① 会员可凭一个统一账号使用第2条第①款的所有服务;在任一服务中登录后,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,其登录状态可联动至其他服务。

② 积分、优惠券、购买记录、制作物等归属于账号的资产与记录,以统一账号为单位进行管理。但仅可在特定服务中使用的资产(如特定服务专用优惠券),依发行时告知的条件执行。

③ 会员注销对整个统一账号发生效力,不可仅单独注销特定服务。

第9条(会员信息的变更)

会员可通过账号设置页面查阅·修改本人信息;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发生变更的,应予以更新。因未更新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会员承担。

第10条(账号管理义务)

① 账号的管理责任由会员承担,会员不得将账号转让、出借或与第三方共享。

② 会员知悉账号被盗用或第三方擅自使用时,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遵循公司的指引。

③ 为保障账号安全,公司可采取登录会话有效期管理、要求重新登录、会话失效等措施。

第11条(会员注销及资格丧失)

① 会员可随时通过服务内的注销功能或客服咨询请求解除使用合同(注销),公司将依相关法令的规定及时处理。

② 注销时,会员的内容、制作物、未使用的积分·优惠券等归属于账号的数据与资产,除依相关法令需保存的信息外,将被删除且不可恢复。未使用付费资产的退款依《退款政策》执行。

③ 会员违反本条款的,公司可在事先通知后解除使用合同。但对于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重大违反行为,可事后通知。

第12条(对会员的通知)

① 公司需要向会员发出通知时,可通过会员登记的电子邮件、应用推送通知、服务内通知中的一种以上方式进行。

② 对不特定多数会员的通知,可以在服务内发布公告的方式代替。但对会员个人交易有重大影响的事项,将逐一通知。

第三章 服务的使用

第13条(服务的提供)

① 公司向会员提供如下服务。

  1. 基于模板的视频等制作物的生成·编辑·导出服务
  2. 照片·视频记录的存储·归档服务
  3. 手写笔记撰写及云端存储服务
  4. 实体商品的销售及配送服务
  5. 其他公司规定的服务

② 服务原则上全年无休、每日24小时提供。但因系统检修、设备更换、技术需要等情形,可暂时中断服务的全部或一部分;计划内的中断将提前公告。

③ 视频渲染(导出)等需要处理时间的作业,其完成时间可能因受理顺序及系统状况而有所不同。

第14条(服务的变更及终止)

① 公司可根据运营·技术上的需要,变更或终止所提供服务的全部或一部分(含个别项目)。

② 服务内容变更或终止时,公司将以第12条规定的方式提前公告其事由及日程。对付费服务产生影响的,将依《退款政策》及相关法令采取退款等补偿措施。

第15条(付费服务及付款)

① 公司在各服务内的付款页面标示付费服务的价格、使用条件、使用期间,会员应在付款前予以确认。

② 付款货币根据会员的语言·地区设置,以韩元(KRW)、日元(JPY)或美元(USD)标示·计费。会员的支付手段发行机构收取的境外支付手续费·汇率差额由会员承担。

③ 付款通过信用卡、银行转账、便捷支付等公司提供的手段及公司签约的电子支付代行机构(PG)处理。移动应用内付款同时适用 Apple App Store、Google Play 等相应应用市场运营方的支付系统与政策。

④ 制作物导出等数字付费服务,可在完成付款(或使用积分·导出券)后使用,并可能存在购买时告知的次数·期间限制。

⑤ 未成年会员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进行付款的,未成年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依相关法令予以撤销。

第16条(积分)

① 积分可用于公司规定的付费服务,通过应用内购买等公司规定的方式充值。

② 积分不可兑换为现金,不可转让给第三方;使用顺序·有效期等细则依充值时的说明执行。

③ 充值后未使用积分的退款,依《退款政策》及完成付款的应用市场运营方的退款政策执行。

第17条(撤回要约及退款)

① 付费服务的撤回要约·退款条件与程序由《退款政策》规定,公司遵守相关法令(《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》(韩国)、《内容产业振兴法》(韩国)等)。

② 属于下列各项情形的,可依相关法令限制撤回要约,公司将在付款前予以标示。

  1. 制作物的导出(渲染·提供下载)已开始等数字内容的提供已开始的
  2. 属于按会员要求单独生产的财物·服务的
  3. 因使用或部分消费致使财物价值显著减少的

③ 通过应用市场进行的应用内付款,其退款可能同时适用相应应用市场运营方的退款程序。

④ 因公司的归责事由(制作物缺陷、服务故障等)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,公司将依《退款政策》进行重新处理或退款。

第18条(优惠券及活动)

① 公司可发行优惠券或举办活动;优惠券的使用条件(适用服务、折扣率、有效期、可否叠加使用等)依发行时标示的内容执行。

② 优惠券不可兑换为现金或转让,有效期届满即失效。以不正当方式取得·使用的优惠券及由此获得的优惠可被收回。

③ 活动参与条件及优惠发放标准依各活动的说明执行;确认存在不正当参与的,可取消优惠发放。

第19条(实体商品交易特别规定 — Ready2Shop)

① 在 Ready2Shop 购买实体商品时,本条优先适用。

② 购买合同于会员完成商品选择、填写收货地址、付款等程序,且公司确认·通知订单受理时成立。存在库存售罄、商品信息错误、异常订单等事由的,公司可取消订单或拒绝承诺,并在此情形下退还付款金额。

③ 公司将安排在商品页面告知的期限内配送所订购商品。因自然灾害、物流状况等不可避免的事由延迟的,将通知其事由。

④ 会员可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撤回要约(换货·退货)。但商品内容与标示·广告内容不符的,可自收到商品之日起3个月内、自知悉该事实之日起30日内撤回要约。

⑤ 因会员应负责任的事由致使商品灭失·毁损的,因穿着·洗涤·摘除吊牌等致使商品价值减少的,或因时间经过致使商品价值减少至难以再次销售的,撤回要约将受到限制。

⑥ 因单纯改变心意而换货·退货的,往返运费由会员承担;商品瑕疵·错发的,运费由公司承担。其他取消·退货·退款程序依《退款政策》执行。

第四章 内容及知识产权

第20条(公司的知识产权)

① 服务及公司提供的模板、设计、字体、音源、特效、软件等的著作权及知识产权,归属于公司或正当权利人。

② 会员仅可在使用服务所需的范围内使用上述内容;未经公司事先同意,不得以复制、传播、传输、创作演绎作品、逆向工程、提取等方式将其用于营利目的或供第三方使用。

第21条(对会员内容的权利)

① 会员上传至服务的照片·视频·文字·笔记等内容的权利,归属于会员(或正当权利人)。

② 会员许可公司在提供·运营·改进服务(包括存储、备份、编码·尺寸调整等技术性变形、制作物渲染、提供预览)所需的范围内使用其内容。该许可仅限于上述目的范围;会员删除内容或注销账号后,除依相关法令负有保存义务的情形外,该许可即告终止。

③ 会员应对其上传的内容持有合法权利(包括就肖像权·著作权等第三方权利取得同意);因内容产生的纠纷责任由会员承担。

第22条(制作物的使用范围)

① 会员正当付款·导出的制作物,可自由用于个人·非商业用途(与家人·亲友分享、活动放映、发布于个人社交媒体等)。以商业使用为前提的服务(如 Ready2Promotion)的制作物,可在该服务告知的范围内进行商业使用。

② 禁止将制作物中包含的模板·音源等公司提供要素从制作物中分离后单独使用,或对模板本身进行转售·再传播。

第23条(评价等公开发布内容)

① 会员撰写的评价等以公开为前提的发布内容,将在服务内全面公开,并可能不受语言设置限制向所有用户展示。

② 公司可将公开发布内容用于服务页面构成、服务宣传(服务内展示)目的,并可通过机器翻译等方式转换为其他语言提供。用于服务外部广告等用途时,将另行取得同意。

第24条(发布内容的管理)

① 会员的内容·发布内容违反相关法令或侵害第三方权利的,权利人可依相关程序请求停止发布等措施,公司将依相关法令处理。

② 对属于下列各项的发布内容,公司可不经事先通知采取删除、隐藏等临时措施。

  1. 侵害他人权利(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等)的发布内容
  2. 淫秽物、非法信息、对青少年有害的发布内容
  3. 广告·垃圾信息等与服务目的无关的发布内容
  4. 其他违反相关法令或本条款的发布内容

第25条(基于 AI 的功能)

① 公司可提供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功能,如聊天机器人咨询、图像识别(OCR)、自动翻译等。

② 基于 AI 的功能所产出的结果,因技术特性可能存在不准确或不完整之处,仅供参考。经自动翻译的条款·说明与原文不一致时,以原文为准。

第五章 义务及责任

第26条(公司的义务)

① 公司不实施相关法令及本条款所禁止的行为,并尽最大努力持续、稳定地提供服务。

② 公司依《隐私政策》及相关法令保护会员的个人信息。

③ 公司设有处理会员正当意见·投诉的渠道(电子邮件咨询等);认定为正当的,将及时处理并通知处理结果。

第27条(会员的义务 — 禁止行为)

会员不得实施下列各项行为。

  1. 在注册·使用过程中填写虚假信息或冒用他人信息的行为
  2. 侵害公司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、肖像权等权利的行为
  3. 未经公司同意,复制·传播·商业性利用通过服务获得的信息·模板·素材的行为
  4. 利用自动化手段(爬虫、宏等)进行异常访问、对服务器·网络造成负荷、滥用服务漏洞的行为
  5. 盗用支付手段、不正当退款、不正当获取优惠券·活动优惠等不正当交易行为
  6. 上传·发布淫秽·暴力或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的行为
  7. 未经公司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服务或出售·出借账号的行为
  8. 其他违反相关法令或本条款的行为

第28条(使用限制)

① 会员违反第27条的,公司可根据违反程度,分阶段采取警告、暂时停用、永久停用、解除合同等措施。

② 公司限制使用时,将以第12条规定的方式通知其事由及期间;会员有异议的,可通过咨询渠道提出异议。异议被认定为正当的,公司将立即恢复其使用。

第29条(责任的限制)

① 因自然灾害、战争、基础电信运营商中止服务、难以解决的技术缺陷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提供服务的,公司免除相应责任。

② 对因会员的归责事由导致的服务使用障碍,以及会员相互之间或会员与第三方之间以内容为媒介发生的纠纷,公司无介入义务;公司无归责事由的,不承担责任。

③ 公司为保管会员存储于服务中的内容采取合理措施,但会员应另行保管重要的原始资料。对非因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发生的数据丢失,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
④ 对因免费提供的服务发生故障·中断造成的损害,除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,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
第30条(损害赔偿)

① 公司或会员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害的,负有赔偿该损害的责任。

② 因会员违反条款的行为,导致公司受到第三方损害赔偿请求、诉讼等异议的,该会员应以自己的责任和费用使公司免责,并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害。

第31条(准据法及管辖法院)

① 公司与会员之间发生的纠纷,适用大韩民国法律。

② 就公司与会员之间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,向依民事诉讼法确定的管辖法院提起。但与住所或居所在海外的会员之间的纠纷,以大韩民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。

③ 会员为解决纠纷,可向韩国消费者院、电子交易纠纷调解委员会等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。

附则

  1. 本条款自2026年9月21日起施行。
  2. 本条款施行前适用于各服务的原有条款,由本条款替代。施行日之前订立的交易,适用交易当时的条款。

经营者信息

  • 商号:Schemalism(스키멀리즘)
  • 代表:Yunhwan Jeong
  • 营业执照号(韩国事业者登录番号):133-18-03414
  • 通信销售业申报号:2024-首尔城东-1428
  • 营业场所地址:韩国首尔特别市城东区圣水洞 KD Tower 411室
  • 咨询:team@schemalism.com